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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金融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从“规模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研修班讲话阐明金融强国六大关键核心要素,并将金融强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战略目标,为“十五五”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发展指明了清晰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那么,为何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的重大意义是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强国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十五五”时期,我们应如何找准关键着力点,进一步推进金融强国建设,以更有力的金融支持破解发展难题、赋能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宏观金融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王刚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问题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您认为为何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王刚:(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本质上需要构建与国家综合实力相匹配的核心支撑体系,金融强国正是这一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从理论本质来看,金融强国是金融硬实力与软实力的有机集成,通过健全的金融治理体系、高效的资源配置功能、坚实的安全保障能力,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撑。金融强国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金融强国的六大核心要素,本质上是现代化强国核心要素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十四五”时期金融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实践,正是对这一原则的深刻把握,通过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发展与国家现代化进程同频共振,为“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中长期目标提供核心金融支撑。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意味着经济社会的全面综合发展,包括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金融在此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筛选器”与“催化剂”角色。从实践导向来看,“五篇大文章”的推进,是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表现。科技金融通过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体系,解决科技创新中的资本形成难题;绿色金融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支撑,通过价格机制引导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流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普惠金融是对金融资源分配公平正义的实践回应,实现金融发展权的平等赋权,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理念在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数字金融则依托数智技术赋能理论,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降低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与效率性;养老金融有力体现了我国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可以发挥资金汇集、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功能,帮助整个社会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三)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金融稳定是现代化经济体系运行的底线要求。“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有鉴于此,必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踏稳走实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牢牢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加快构建高质量金融监管体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金融强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四)支撑其他领域强国建设的需要。中国式现代化内涵丰富、特征鲜明,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全方位、多角度领域。金融体系的强大,不仅体现在自身实力的壮大,更体现在其赋能其他领域发展的作用。除金融强国外,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三中、四中全会上累计提出了科技强国、制造强国、海洋强国、网络强国、农业强国等17个强国建设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均需金融强国的协同支撑。“十四五”期间,金融业有力支持了国家重大战略和强国建设。例如,在服务科技强国战略方面,资本市场设立科创板、改革创业板、高质量建设北交所,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创新资本形成。在支持制造强国建设方面,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年均增速达21.7%,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注入了金融动能。 问题二:从“六个强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视角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强国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王刚:(一)强大的货币:主权信用彰显,国际地位稳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与汇率市场化改革,“十四五”时期成效尤为显著,人民币的稳定性与国际接受度大幅提升。一是币值稳定基础不断夯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9月末,M2已达335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从2014年的81.43万亿元攀升至近270万亿元,今年以来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已超30万亿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资金支持。二是汇率形成机制日趋成熟。“十四五”时期面对多轮外部冲击,人民币汇率始终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进一步增强了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三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当前,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三大贸易融资货币和支付货币,在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中权重升至第三,32个国家和地区同我国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国际货币地位显著提升。 (二)强大的中央银行:制度体系完善,调控与稳定能力显著增强。强大的中央银行是金融强国的重要枢纽,关键在于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通过市场化、法治化调控实现币值稳定、金融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一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基本建成。聚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明确央行政策利率体系,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创设多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推动融资成本稳步下降。二是金融稳定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在应对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中,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精准施策,有效阻断风险传导,维护了金融体系整体稳定。三是推动中央银行制度向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迈进。我国央行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建设现代支付体系、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完善全球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框架;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人民币流动性安排,金融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程度显著提升。 (三)强大的金融机构:服务效能提升,国际竞争力稳步增强。“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深化,综合实力与服务质效大幅提升,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是机构体系更加健全多元。大型机构“主力军”和“压舱石”作用凸显,国有“五大行”先后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G-SIBs);政策性银行和中小银行立足机构定位,分别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和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差异化竞争格局;外资金融机构加码布局国内金融市场,全球前50大银行已有43家在国内设立机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二是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幅提升。通过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年均增速均超过20%,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持续资金保障;截至2025年9月,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36万亿元,较“十三五”末期增长1.3倍。三是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十四五”期间,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保持稳定。截至2025年9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5.36%,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6%,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平均风险覆盖率分别为295%、226%,均显著高于监管标准。 (四)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集聚效应凸显,开放能级持续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速增效,上海、香港两大核心枢纽功能持续强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一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竞争力增强。2024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到3600余万亿元,实现金融业增加值8072.73亿元,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达到1782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占三分之一,全球主要跨国金融机构基本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的排名稳步上升。二是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巩固提升。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互换通”等互联互通机制持续优化,为全球资本投资中国市场提供了便利渠道。 (五)强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健全,防控效能全面增强。强大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的重要保障,要求具备权威性和全覆盖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提升监管质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党管金融取得新进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金融“两委一行一总局一会”的监管架构落地起效,已基本完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职责划转、内设机构优化及地方分支机构全覆盖。二是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优化。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对41家重点机构实施提级监管,下放中小保险机构监管权限,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三是监管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7个月内完成三读并顺利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私募基金监管条例》等法规相继出台,作为行业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的金融法正加快制定。四是风险防控与投资者保护成效显著。有序处置金融领域突出风险点,债券违约率保持低位,私募基金风险整治扎实推进,7000家僵尸机构完成出清,上百家“金交所”“伪金交所”清理到位。 (六)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专业素养提升,支撑作用凸显。我国始终重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专业能力培养、作风建设强化,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金融人才队伍,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随着金融对外开放深化和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一批具备国际金融运作经验、熟悉跨境监管规则、掌握金融科技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脱颖而出。在监管领域,通过“四新工程”建设推动思想大转变、工作大变样、监管大提升,监管人员的风险识别、专业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在金融机构,人才培养与业务转型深度融合,专业人才储备不断充实,为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核心支撑。 问题三:“十五五”时期,我们应如何找准关键着力点,进一步推进金融强国建设,以更有力的金融支持破解发展难题、赋能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王刚:(一)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以总书记经济思想金融篇为指引,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尊重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更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这些论述凝练并发展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的“八个坚持”,构成了“十五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金融工作的根本原则。 “八个坚持”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四中全会公报概括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首。党的领导是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确保金融改革发展不偏航、不走样。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金融发展要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坚持人民至上”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三是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建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作出多项金融部署,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低碳绿色、农业农村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本质上就是强调金融必须回归本源,不做“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四是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建议》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严防系统性风险”,凸显了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极端重要性。五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健全市场化金融资源配置机制和法治化金融治理体系,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六是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适配性与精准度。七是坚持统筹金融开放与安全。《建议》既部署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也强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这要求金融业在全球金融格局调整中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八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踏稳走实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关键是处理好稳与进、破与立的关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进固稳。坚持先立后破,避免未破先立。 (二)实现的系统路径:加快构建功能完整、稳健高效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第一,加快构建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建议》提出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既立足中国金融调控实践,也顺应了全球金融治理新趋势。一是更好地覆盖宏观经济运行与金融风险的关联性。可考虑拓展宏观审慎管理的覆盖范围,不仅关注传统银行业风险,还需将股市、债市、汇市等金融市场波动纳入监测体系,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早期识别和预警。二是更好覆盖金融市场运行。通过动态建模和压力测试,对高杠杆、期限错配等脆弱性进行量化分析,从而精准把握风险的传导路径,防范跨市场风险传递。三是更好覆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聚焦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总结提炼代表性风险和薄弱环节,为针对性创设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提供支撑。四是更好覆盖国际经济金融市场风险外溢影响。应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积极践行全球治理倡议,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推动全球金融治理改革,共同夯实全球和区域金融安全网,坚决维护我国外汇储备和海外金融资产安全。 第二,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议》提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并“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这表明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重点在于优化融资结构,逐步改变、优化长期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局面,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通过深化科创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设置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标准,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更高效精准的金融服务;同时,应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等,丰富金融产品品种,优化交易机制,提升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在满足市场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需求的前提下,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第三,加快构建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建议》要求“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需回归信贷主业,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强化政策性定位,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致力于商业银行“干不了、干不好”的业务,积极推进分类分账改革落地;中小银行应深耕地方经济,服务区域发展;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金融机构需立足自身功能定位,拓展专业化、特色化服务,与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形成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 第四,加快构建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建议》明确指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应努力落实“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要求,坚持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一体推进,实现监管全覆盖,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一是健全监管规则体系。探索建立定期修法制度,畅通金融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全链条、全流程,填补监管空白,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二是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在坚持“金融主要是中央事权”前提下,建立和完善“央主地辅、规则统一、权责相适、运行协调、问责有力、安全高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新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范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三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一严到底”,形成高压震慑,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各类恶性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打准打疼,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第五,加快构建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议》提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应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面,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领域,开发专业化金融产品,着力解决科创企业“短小频急”、农业农村融资“难、贵、慢”的问题,支持传统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在服务民生领域方面,围绕养老、教育、医疗等需求,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既挖掘经济增长新动能,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同时规范金融产品运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性、发展阶段等差异,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推进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便捷性,降低服务成本。 第六,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议》提出“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强国视野下的讨论宜聚焦于支付清算基础设施,这也是保障金融“血脉”畅通的核心“枢纽”。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应聚焦“市场准入—稳健运营—有效监管”全链条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关键金融基础设施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稳健运行;二是强化自主性,致力于规则自主、网络自主、技术自主、品牌自主和功能自主,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三是统筹金融基础设施安全性与效率性,做到法律可控、治理可控、行为可控,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传播外溢;同时,逐步解决金融基础设施多头建设、分散管理、标准差异的客观实际。 (三)应筑牢安全底线:统筹化解重点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建议》明确提出“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为金融强国建设筑牢安全防线。有鉴于此,针对房地产金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风险领域的“定点拆弹”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金融工作的重点。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确保房地产金融持续稳健运营。短期内,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为抓手,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加速推进“保交楼”建设和在建项目的复工,防止市场硬着陆;中长期则着眼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行业注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逐步消除“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旧有模式的弊端。二是坚持“控新化旧”,逐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集中资金支持重大在建工程建设和补短板,特别是停工风险高、民生关联紧的在建、续建工程,剩余资金向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集中,避免“撒胡椒面”。三是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与可持续发展。建议通过提升兼并重组举措在中小银行风险化解工具箱中的地位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的要求,在分别明确大中小型机构、银行保险机构与非银机构定位和行业结构分布的基础上,针对城商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分类精准施策,明确短、中、长期改革化险路线图,避免风险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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